和硕县公安局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耳鸮

2025-01-21

2025年1月17日,和硕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长耳鸮。

当日15时许,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接到乌什塔拉派出所电话,称在辖区发现一只受伤的鸟,形似“猫头鹰”,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仔细检查,发现这只“小可爱”腿部受伤,无法飞行,给它投喂了食物和适量的水,并及时联系了相关部门。经鉴定,该鸟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长耳鸮。目前,受伤长耳鸮已移交至和硕县林业和草原局,待其痊愈后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示:野生动物不仅是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意义重大。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不收购、不猎杀、不出售珍稀野生动物,如遇上述情况,请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折树艳 铁阿娟)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