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2025-01-08

中新网贵州新闻1月8日电(苏梦)1月7日,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新闻发布会,会上就《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在贵州的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介绍。

2024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强新时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作出系统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意见》的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重点任务清单,细化为39项具体任务,纳入2024年度法治贵州建设工作要点扎实推进。

行政执法作为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为积极响应《意见》要求,贵州省委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重点任务清单,并纳入2024年度法治贵州建设工作要点,旨在全面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在体系建设方面,贵州省司法厅作为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承担起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事务,并正式启用贵州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同时,为推动各部门间的高效协作,贵州省积极建立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会商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重大问题的及时解决。

在制度构建上,贵州省出台了《贵州省行政执法“十不准”》,为行政执法划定了明确的底线红线。此外,全省普遍建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及柔性执法“一目录五清单”,统一了执法尺度,有效提升了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为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实施,贵州省制定了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省司法厅组建多个指导小组,分赴各市(州)进行实地指导督促,推动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及各级执法部门切实落实监督责任。

同时,贵州省还注重科技手段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应用。通过开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分析平台,利用数据分析实现精准监督,大大提高了监督效率和准确性。

在协同体系建设方面,贵州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协作配合,形成了强大的监督合力。这一举措不仅提升了监督效能,也为法治贵州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下一步,贵州省将继续对照国家《意见》要求,按照“1个目标、5个落实、3项机制、6个制度”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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